主持人:各位我亲爱的首都之窗的网友们,大家下午好!这里是北京市司法局与首都之窗联合举办的“12·4”特别访谈节目,“五五普法”规划系列访谈栏目的现场。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也是第一年。前两期的访谈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了北京市司法局以及市委宣传部还有我们在“四五普法”中的先进单位做客首都之窗,为我们解读了“五五普法”规划。 今天我们就更加容幸地邀请到了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有律师、法官还有普法志愿者来做客首都之窗,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公益普法,服务社会”的主题。本期的四位嘉宾就作在我们的现场。请嘉宾自我介绍吧。
马仲周:我是北京市华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仲周。
主持人:也是我们的法制宣传志愿者。
杨庭椿:我叫杨庭椿,原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退休了。现在是朝阳区潘家园社区的志愿者。
岳慧青:我来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厅。
刘凝:大家好,我是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持人:我觉得我好想有压力感。我想问四位嘉宾一个问题,怎么来看“五五普法”规划的呢?因为今年是启动年了,我们访谈之前都会问嘉宾这个问题。对于未来的五年普法规划是怎么看的?
杨庭椿:我先说两句吧,因为我岁数大。这次六中全会特别讲了一点,就是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过去好象没有这么提过。和谐应该说在中国一直是有文人传统,讲和谐,讲和为贵。法院也强调调解,人与人之间强调要和谐,家庭要和睦。普法是很重要的一个。我觉得十五大以后我们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正好在四五普法的时候就开始了。我记得当时强调的是以宣传宪法,首先让人懂得宪法是根本大法。依据宪法可以制定各种法规,各个政府的权利部门也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应该说“四五普法”不管是各行各业都有很大的进展,都取得了很多成绩。我们在“四五普法”期间搞了这么一个法律志愿者的队伍。“五五普法”正好今年是第一年,无非就是让我们把法律的一些普及知识,把一般的常识尽量宣传到家喻户晓。他不仅要懂得宪法,而且还要懂得和自己生活有关的各种法规。真正使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人人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不去侵犯别人的权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也要依法去维护。我想我们会在这方面进行一些宣传、普及工作。
主持人:谢谢。其他嘉宾有什么看法?
马仲周:作为普法来看,咱们国家从1985年到现在为止已经经过了四个五年计划,20年了。这20多年咱们国家从法制进程来看,那是非常突出的。各行各业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民遵纪守法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随着“五五普法”的开始,围绕迎奥运、办奥运,办一届出色奥运,以及围绕我国发展经济必将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前景非常好。
岳慧青:我们大家知道,“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一就是青少年,我们国家有3.67亿未成年人,可以这样说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这些孩子健康的成长。我们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这么多的孩子,他们是否懂得如何预防犯罪,如何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我觉得非常重要。所以作为一个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一名少年法庭的法官,我觉得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特别有必要,而且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主持人:看出来岳法官是句句不离孩子们,职业特点。
刘凝:咱们国家从第一个普法计划开始,那时候是刚开始我们法制社会的建设。经过20年的发展,可以说我们基本建成了一个用法制维系的社会。但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快,其实我们一直是依法进行,通过普法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能够跟上我们的步伐就更显得重要了。
主持人:谢谢。给我的一个感觉,几年前在身边的朋友或者电视上的朋友,两个人打架经常说不服出去练练去,现在都说不服法庭上见。这是不是反映出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呢?包括作为律师,作为法官,作为普法志愿者的角度,包括周围朋友是否能感觉到近几年人们的法律意识提升到什么样的水平?
岳慧青:的确是这样。从法院历年来,尤其是近几年案件受理数就可以看出来,是逐年上升的。另外从人们打官司的时候,他也知道事先请律师,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另外一个,在打官司之后,他们也知道如何行使上诉权、申诉,他们知道如何更进一步的保护自己。所以我觉得这是我们国家法制进程的一个很大进步的表现。
主持人:可是在我身边的朋友感觉出来,他们好象一提到打官司,还是特别特别抵触的,好象不知道怎么去做。我不知道几位嘉宾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在你们普法过程中有没有碰到这样的情况?
马仲周:这个方面是经常发生的。按照群众的说法,还是按照过去老的说法,我摊上官司了。主要是他涉及到法律问题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允许群众找个地方去讲讲自己的理由,这样他就选择了司法的途径。但是在我们接触的群众当中,我们根据法律给他进行了实时的分析,往往他自己就知道自己怎么去办了,不是非到法院来解决不可。
主持人:比如私下调解什么的。
杨庭椿:我觉得过去如果让老百姓有了纠纷,晚上见也好,二轧见也好,过去那是一个偏僻的地方,把人打死了,往河里一见。但是现在有问题法庭见,应该是有一个进步。但是我希望也尽量不要法庭见。为什么呢?因为法院是一个纠纷的仲裁机构,在这之前亲友给调解,社区、单位、亲朋好友都可以帮助解决一下。刚才马仲周说了,摊上官司了绝对是一个倒霉的事,可能岁数大一点的人都有这种体会。人生怕两个事,一个怕家里有病人,一个怕家里有官司。特别是还有一被人告了,觉得不光彩。因此他们的情绪上就会很抵触。即使法院也强调诉权的调解,甚至在庭前请律师做调解。 为什么?调解确实可以化解好多矛盾。你有些能够化解的矛盾,比你打了官司,当然我不是说打官司不好,特别是有一般上年纪的人,他总是打官司认为伤感情。弟兄之间打官司了,将来还见不见?因为我们在基层经常遇到,为继承点父母的一点遗产,过去年岁大,儿女多。其实一个人争不了万八千块钱,所以我们有时候就建议他不要打官司。因为你诉讼是有成本的,不光是实际上花点钱,伤了感情了,手足之情,将来兄弟姐妹怎么过?而且将来的姑表兄弟见面说不说话?所以这种划不来,像这些问题愿意放弃可以放弃。家里的哪个亲戚朋友有威信把几个人召在一起,当然具体分的时候谁照顾的多就多分一点,其实这点事完全可以简单的解决。这对双方都有好处。我觉得尽量还是走调解这条路。
主持人:我记得在近一两年的报纸,经常看到媒体有报道为一块钱打官司的,还有人不图经济利益,而为面子打官司。在此我想问几位嘉宾,觉得一元钱的官司有没有必要?是人文法律意识的提高,还是打这种官司的一种浪费?
刘凝:这种所谓的一元官司我们也叫公益诉讼,我们觉得总体来讲是一个好事情。通过诉讼,通过新闻界的关注,把一个大家可能开始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这是完善咱们国家法制的一个很好的举措。但是要单独的看一个纠纷来讲,它是浪费了我们的司法资源。但是往往这样的公益诉讼会引起新闻界的关注,大家就会觉得这个事情是不是应该这么做。比如火车站的厕所是不是应该收费,餐桌是不是应该开发票?我们大家都习惯了,其实他们做是不对的。所以从咱们的法制建设和进步的角度来看,我倒觉得这样的诉讼是越多越好。
岳慧青:而且从形式看是一块钱的标志,但是实际到的可能是千家万户的公民的保护问题。所以不能单纯从诉讼成本的角度来看它的利弊,可能它具有更多的社会意义。
主持人:其他两位嘉宾有什么看法呢?
马仲周:一元钱诉讼来看,确实是一件公益式的诉讼。就推进我国的依法进程来看,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对这样的事情来看,我还是有一定的看法的。这件事情不仅仅应该通过诉讼来解决,完全可以通过向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的部门,以及各省市立法的部门,通过正常途径来去解决,来去反映也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主持人:可能是方法是多方面的。在此,有网友想向两位志愿者问一个问题。当初是处于一种什么想法,让您踏上公益普法事业的道路的?
刘凝:因为我们原来做得案件,我们都做得外资的、银行的大企业的案例。但是我们作为律师来讲,我们每年都做法律援助案件。但是这之间的巨大差异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做法律援助大家争议的是几万块钱,几千块钱,在我的客户那里一顿饭钱都不止。所以大家社会地位的落差,这几千块钱对法律援助的客户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的那些客户确实需要法律,但是他们有钱可以请大律师,可以由律师团来做。但是我的法律援助的客户,他们真的是一点钱都没有。你们可能都难以想象我见到他在交律师费的时候有50的,100的。所以对他们来讲,法律应该是一个公共产品。应该让每个人享受的起。法律援助当然是一个方面了,他遇到事情来做。但是做法律援助,对于一个律师的成本也是很高的。律师也不可能做特别多的法律援助案件。 如果这之前把法律现象做到位了,他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于这些弱势群众来讲他会减少很多诉讼成本。就像我们宣传健康知识,你不得病,比你得病了再好的医院的花费少。老实讲我们的弱势群体承担不了。所以这方面对我的刺激非常大,所以我觉得自己毕竟是一个法律专业人士,我有能力向他们做一些普法的工作。
主持人:像您每年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占到您全年工作的比例大概有多少?
刘凝:现在北京律协规定每个律师每年至少应该做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现在在我们这样做都在7、8件。
主持人:工作量还是相当大的,换句话说应该是个人牺牲也是相当大的。
刘凝:我觉得也谈不上牺牲吧。
主持人:社会责任感。您能不能谈谈在您做法律援助中,给您印象最深的有什么故事呢?比如有一些特别的事例等等。
刘凝:我想讲一个例子,这个事情也是觉得法律援助是多少的重要。它其实是一个邻里关系之间的盖一个房子互相干扰的问题。其实我们接到这个案子之后,找双方谈,把相关的法律规定跟两家都谈了。最后这个案子其实是很好的和解了,而且他们的关系也不错。但是他们为这件事困扰了两家十年,都很难受。实际上他说刘律师我们十年前要都知道我们不至于过十年这样的日子。所以这一块也是看出我们的法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岳慧青:其实我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是这样,其实推动我主动积极参与到普法的队伍里面,主要的动因是从我审理案件。我有一个例子,给大家讲一讲。我的一个被告的外祖父,当他听说自己的外孙因为涉嫌犯抢劫罪被捕入狱的消息,当时就突发心肌梗死亡了,那么在法庭上她的母亲出庭的时候是带着笑出庭的。这个孩子年纪小,还傻乎乎的问,妈妈你给谁戴孝啊。后来他的妈妈就高度他你的外祖父已经去世了。我就感觉到一个未成年人至少牵动了三个家庭的幸福,更不用说其他的家属了。影响到好多家庭的幸福。那么我们对未成年人实际上好多有自己青春期的特殊性,偶然性。前期我们对他们进行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对于更多未成年人基础法律意识,避免他们走犯罪道路。前期如果我们做好预防和教育,许多成人犯是从未成年人犯罪一步一步延来的。所以我觉得这个工作特别有必要去做,尤其在目前好多家长对子女的法制教育,他的思想、品格、心里是否健康发展,家长往往忽视这一点,只关注他们的学习。所以往往引发一些问题少年,问题的发生。
主持人:您觉得现在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强吗?
岳慧青:因为我接触这些孩子,走向法庭的。好多孩子说我不知道这是犯法了,我要知道我不会去做的。可见,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家长对孩子的法制宣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
主持人:您说道这里我突然想起到一个朋友,他说他小时候他妈妈是这么教育他的。他妈妈跟他说,你记住了,如果别人打了你一个耳光,你一定要还别人两个耳光。
岳慧青:是呀,这就是问题所在。在家长的观念里面自己就没有法律意识,他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你怎么指望他们教育自己的子女呢。所以这是存在问题的。
主持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您觉得在家庭中家长应该怎么教育孩子有法律意识呢?
岳慧青:首先家长要端正自己的思想观念,你要意识到你的孩子考上大学并不意味着你的孩子就能够成人。我们看到好多好孩子犯罪的现象,你的孩子考上大学了,最后也成为一个废人了。所以家长要转变成才的观念,要树立正确的意识。在家庭中,首先比较小的孩子要教会他对与错,是与非的概念。逐渐地长大一点,要教会他基本的一些法律知识,包括犯罪预防和自护的意识。再大一点,上了高中阶段,我们应该教会孩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意识却解决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可能家长们都存在这方面的一些欠缺,包括好多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家长,他们自己的法律知识也没有多少。
主持人:刚才我们两位嘉宾都不约而同谈到了,法制宣传普法的重要性。我们不妨问问两位法制宣传志愿者,当时是处于什么想法让您踏上普法志愿者的道路呢?
马仲周:在我工作的实践当中,遇见了许许多多老百姓,都是基层老百姓。他们都是弱势群体。他们实际上遇到问题基本上都是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务合同纠纷以及在诉讼当中一些程序的问题。这些问题来看,对他们都是困扰不已,有的还因此付出了一些不小的代价,往往产生不满的情绪。对他们家庭和睦,以及社会的和谐都是带来不利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想找出一种能够更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一种法律服务的途径,一边进行宣传,一边进行服务,使他们遇到问题不仅仅到法院去解决。 这样来看我们经过调查,就创办了一种普法茶亭的服务形式。在品茶聊法当中,给他们解决自己遇到的涉法问题。从我们区来看,从民事的案件来看,案件的总的数量来看,是有所下降。但是从总体来看,说保持上升,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的兆头。也就是说,不是说法制健全了,法制进步了案件就多。它应该跟经济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持比较稳定的情况。总上升也不是太正常。通过普法的宣传,弱势群体把自己的矛盾通过自己家庭,通过街坊邻里的调解基本都得到解决了,社会和谐了,细胞也和谐了。
主持人:杨老师,在您从事普法过程中,您是不是经常参与社区普法?
杨庭椿:对。
主持人:在这样过程中有没有一些让您印象深刻的事情,让您感觉到做普法工作是特别有意义的工作?
杨庭椿:普法是我退休以后,过去上班两点一线,对基层的老百姓的生活说实在的关心不够。退休以后接近实际,接近基层,接近群众,给我的感觉就是刚才他们几位说的,尤其是我们所面对的,因为我到社区以后整天接触的就是老百姓。
主持人:您做这个事情多长时间了?
杨庭椿:从2003年开始,因为社区要搞一个社区成立一周年,我们在小区外边搞服务一条街活动。当时就说你们能不能搞法律咨询。因为那个地方有原来在法院工作的一些退休人员,岁数也都比较大了,但是应该还是有一定专长的,最少也是干了20年左右。后来我们就找了几个人,大街上两张桌子,摆几把椅子,放一个法律咨询牌子。没想到来往行人,包括附近的居民咨询的还挺多。11点别的摊都撤了,我们的摊人都不散。给我感觉还是有这个需求的,在那个地方确实也有一些离退休的法官。后来我们就商量干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后来逐渐就搞,每次都不断,最多的时候排队,还事先发号。 因为我们是不收费的公益活动,而且面对的都是弱势群体。退休的职工,下岗的工人还有无职业的人。真要花钱去外面人,经济上还是一笔负担。其实就是很普通的,像老马他们讲的,就是一般的婚姻、继承、劳资纠纷、债务返还、程序的问题。有的说这个事找工商局,有的说找房产局,有的公安局说这种经济犯罪得找检察院,这么一推老百姓就不满意了。觉得现在好象什么都不管,对政府机关的声誉,对于老百姓的实际生活都不是很妥当的,或者说在构建和谐因素来讲都不好。 比如怎么打官司,作为我们在法院的我们知道。打官司为什么事,主张什么,提供什么证据。但是老百姓不知道,说你找对了人,告对了人,说找东城。跑几次就说现在的法院推事,其实你应该说你告的是房子,应该告不动产的地方。但是老百姓并不知道这些,你还得跟他讲你的主体不对。老百姓说什么叫主体呀?他们不懂。你告诉他打官司得找对了门,应该到中院告去,或者到宣武,这样他不就少跑路了。
岳慧青:其实杨老师您的摊应该摆在法院门口,这样我们就省事了。
杨庭椿:特别是有些子女不知道,整理遗物的时候才看到还有欠条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所以谁主张,谁举证老百姓不知道。法律不管良心,凭证据。所以有的时候法律事实和良心不是一回事。可能凭良心说我还给你了,但是法律事实是需要证据的。如果我说借人家钱也不好意思,但是遗留在后面的事就很难。我们遇到的都是这样的问题,但是对于老百姓不知道,会跑好几个地方。其实我们在法院管过,有些找这儿找那儿找不到。比如劳资纠纷本来规定先到劳资局,但是他们也不懂。所以你需要用老百姓能听懂的话跟他说,而且你还得有耐心,让他听清楚了。 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我要结婚,我就想住我爸爸的房。我爸爸的房出租了,租给一个人。我就让那个人给我腾房,结果法院驳回了。说你告的人不对。但是有的人想不通,我爸爸的房子我凭什么不能要。对法院有意见,结果一看就讲到你应该用爸爸的名字打官司,我说你告的人不对。人家和你爸爸定的房子,你去干什么呀。但是作为咱们在座的这些人,都知道。但是真正老百姓对这些不懂。所以我觉得我们在基层,在日常老百姓的生活当中,没有真正高深的侵权、反倾销,这没有。
主持人:实际上可能就是因为不太了解程序或者相关的知识。由此我们可以引申出一个问题,在我们从事普法过程中,从自我感觉上,市民、百姓最欠缺的是对哪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包括他最感兴趣,最想了解的是哪方面的法律知识?
杨庭椿:从“四五普法”普法就强调,你要讲实效就得有针对性。老百姓需要的是什么。所以我们在每一个角度搞普法宣传时,比如3·15我们讲的是消法,现在霸王条款很多,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像这些他们怎么保护,怎么去维权,有了纠纷怎么办,婚姻怎么办?或者说起诉应该向哪儿起诉,他关心的是自己遇到的。遇到的问题无非就是继承、婚姻、房屋租赁,也有个别的侵权问题就是消费侵权问题。老百姓一般为一两块钱就不告了,就吃亏了,他觉得不值得。还有就是邻里纠纷,比如现在养狗北京有规定。有些人不提倡养狗。 我们除了要宣传基本的法律以外,将来宣传点道德是很重要的。好多问题是由于道德,就是咱们平常说的缺德。由于缺德违法犯罪,有些法律上不能管是属于道德关系,不属于犯法。比如车上给老人让座,觉得我花一块钱我凭什么让座啊。所以这就是道德问题。比如我上车,我遇到一个人给我让座,我这一天都高兴。如果我上车,你坐我旁边,脑袋冲外,装睡觉,我一天都别扭。所以我们要从小抓,从小事抓,要从提高道德,遵纪守法这样才能阻止犯罪。偷车都是先拿一个零件,然后一点一点地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主持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岳慧青: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必须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要从遵章守纪,最后才能遵纪守法。
主持人:这里有网友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失望,应该都出版一些符合青少年特点,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读物。
岳慧青:是这样。现在国家的中小学教材当中没有专门的法制教材。有些地方或者学校是自己搞,我们现在是贯彻在德育教材和政策教材里面的。另外内容本身有没有一定的适用性,是否贴近中小学生的生活。另外教学内容,老师的教学方法是不是适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使他愿意接受。好多孩子在学校里接受过法制教育,但是左耳朵听,右耳朵冒了。这就反映我们法制形式上比较单一,不容易被接受。所以我们这几年也在探索,怎么样从形式上,从内容上采取一些更合适未成年人的形式。比如搞模拟法庭,组织中学生搞辩论赛,再编一些法制宣传方面的戏剧、小品。这些都适合他们的特点,他们在自娱自乐中受到了教育,这方面的确有必要。
主持人:您觉得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最合适未成年人呢?
岳慧青:这些年从事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我感觉到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法制宣传教育不一样。比如对小学的孩子,对与错,是与非的概念教育。有些孩子看别人的橡皮好,那你就要教育,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告诉他一个所有权的概念,是你的东西你才能拿。到初中的阶段教他们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怎么样保护自己,避免犯罪。男孩子在外出的场合男孩慎交友。在高中阶段的孩子遇到一些社会现象,就要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分析一下这是属于什么样的法律问题。所以不同年龄阶段侧重点不一样,教育内容也不一样。
主持人:还有网友针对刘律师提出来的,曾经看过香港的电视剧一号法庭,觉得里面律师们的生活非常的丰富多彩,包括在法庭上口如悬河,滔滔不绝,请问刘律师北京的律师生活是怎么样的?
刘凝:实际是这样的。演员你看他在台上很风光,但是台下很艰苦。我不能说律师的行业不是一个好行业,但是它是很艰苦的。
主持人:为什么呢?
刘凝:他跟大夫有一点像。人要走到医院,走到手术台的时候,我们不会看到漂亮的躯体,都是需要诊治的。律师所接触的东西,不能说是社会的阴暗面,至少是不好的方面。所以你要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别人解决问题,所以我觉得律师行业第一是一个很艰苦的行业,第二它确实也是需要爱心的行业。你要真正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但是我唯一不认同的,就是它不是一个风光的行业。
主持人:这位网友认为律师是游走于法律之间的行业。对此说法您怎么看呢?
刘凝:我们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实际上在一个诉讼过程中,他其实在帮助法院。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法官也是法律工作者。那么我替客户辩护,我们的准绳只有一根。我们把对客户有利的事实提出来,对方的律师也一样,充分地展示在法官面前,让法官依据同一个准绳作出一个公正的裁定。法律不是说我们游走,法律是我们所有活动的准绳。
主持人:我们接着来看网友的问题。这里还有网友说,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我们的志愿者应该怎么样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
马仲周: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叫做“雄光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五五普法”已经开始了,作为我们志愿者来看,一如既往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踏踏实实地在我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群众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杨庭椿:我是这样想,因为我刚刚看了我的岁数最大,过了70。因为前几天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我去了。按道理律师做这个是公益性的东西,我觉得听了以后挺不容易的,因为我们退休有工资。因为他要靠法律服务工作来保证他的生活。我后来想能不能把离退休的政法口的,还可以扩大到劳动、工商,一般政府部门都可以搞一点,参加普法宣传,不能一说都是行使被告。比如劳资纠纷,他懂吗。所以我觉得像这样的离退休人员很大,退休人员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身体还可以,而且他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比如说我们这些人里面有8个都是法院庭的庭长。根据他们自愿可以开展一些,这就需要有人给搭平台。 比如我们那里是社区给我们搞的一个平台,区里面包括市里面都很支持,要推广这种形式。这样北京市可以由相当一部分人出来,在基层、在老百姓当中既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也给政府机关减少好多案件,加强社会和谐。这是普法很好的一项工作。如果人的法律提高了,他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可以减少多少纠纷。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监督政府执法,你要是不依法行政,我就可以告你,或者我向人家反映你。所以这一部分人现在有人出面组织搭平台。这样一些资源需要整合起来,需要让他们发挥余热。如果身体不行那就不好了。
主持人:我感觉在我们夕阳红的普法队伍中还是人才济济的。
杨庭椿:比如医生搞点健康咨询,我们的社区也有。外交部人家教英语。就像这样的一些,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都可以把他们组织起来,当然普法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主持人:我们已经从普法方面谈到了和谐社区共建的问题了。
岳慧青: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实际上在世界上已经被认为环境污染和吸毒成为世界三大之一。实际上青少年犯罪是社会问题,但是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个人能够解决的问题。所以我觉得借着“五五普法”启动之际,我呼吁全社会积极动员起来,共同携手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主持人:刘律师呢?好象法律援助占用您很大一部分时间。
刘凝:没有。我觉得“五五普法”和前面还有一些区别,进一步明确了普法的人员。现在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大家所关注的法律有很大的区别。像以前的婚姻我们都会碰到,但是离婚很多人都碰不到,但是停车会天天遇到。所以我觉得像这种普法工作,去进一步细化,从各类人群自己切身相关的法律问题。像我们以前编了一套公民普法丛书,今年在普法期间我们想针对六类普法人群别编一些大家喜闻乐见的,简单易懂的书籍,通过网络、电话各种形式进行普法。
主持人:非常好。作为我们“四五普法”,今天在座的四位都是工作的先进代表。刚才我们谈到这么多了,会不会感到有更大的压力呢?
岳慧青:我们是不断的学习,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做点贡献,也有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主持人:那在下礼拜一12·4法制宣传日了,我们有什么样的活动呢?
杨庭椿:12·4给我们的任务是一个社区居民的专场,我已经完成任务了。社区12·4上午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些法官到地方去,下午是朝阳法院的。我们好象还得参加市里的另外一个活动。你刚才说到压力的问题上,其实有压力是有好处的。我们要是不搞这个我们也就不学了,有压力就得学。刚才我倒想建议岳慧青讲的,青少年这一块无论如何不能放弃。家长怎么看,孩子从小要有一个什么样的环境。我觉得刚才的那种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就不对,像小孩抽烟,他有什么想法呢?如果老给他灌输说抽烟特帅,孩子没有一个分辨的方法。所以你要从小是非就开始抓,要从小教育孩子。再一个是学校,老师、成年人、父母以身作则很有关系。老师正面教育挺多,回去了家长说别听你们老师的,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话。
主持人:家长应该从自己的行为上进行规范。
杨庭椿:从小时抓起。还有立法得加快。像业务那么多问题,北京的业务管理细则条例可能要进行慎重调查研究,但是老出不来。确实我们也感到社区物业和业主的纠纷,现在的矛盾很集中的。所以这个应该看到,有些立法要加强。
岳慧青:另外也要畅通各种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渠道。各种渠道都能解决问题,就不至于到法院打官司了。现在是好多渠道不畅通,就逼他没办法去法院了。
主持人:昨天在我们的访谈中谈到了停车管理员的问题,这位网友说停车管理员是否具有管理车辆的责任呢?
马仲周:从临时停车的角度来看,交了停车管理费这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这个应该用法律的管理制度界定下来。管理员负责哪些方面的管理,消费者付出了停车费,停车费是不是就是我占停车的位置了,我交停车位置的钱。这些来看有关部门应该细化。从理论上来看,应该是车主交了停车费,管理员就应该安安全全地给人家进行管理。
主持人:好。今天的访谈时间差不多了,最后在访谈即将结束的时候总是有一个固定的栏目,请每位嘉宾对在线网友说几句最想说的话。
刘凝:“五五普法”还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进来,特别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无论是律师、法官、退休人士,人多力量大,希望把“五五普法”工作做得更好。
岳慧青:孩子们,多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预防犯罪,保护自己。
杨庭椿:学法、懂法、守法。
马仲周:能为依法治国尽自己微薄之力,我无比自豪。我将一如既往为群众服务。
主持人: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司法局大力支持,也感谢四位嘉宾一个小时的耐心解答。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 |